近日,巴中市南江法院在南江縣公安局協助下,成功將趙某等兩位被執行人拘傳至南江法院,對于兩位被執行人長期藏匿躲避執行的行為,法院決定對兩位被執行人司法拘留15日。拘留結束后,兩位被執行人認識到自身錯誤,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并提供了執行擔保,案件圓滿執結。
執行“舊案” 溫暖民心
2021年4月,申請執行人李某某向南江法院申請執行其與被執行人趙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調查被執行人趙某某的財產線索,但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線索,經申請執行人同意后本院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2023年5月8日,申請執行人李某某將被執行人趙某某帶至寧夏回族自治區上海西路派出所,并將線索反饋給南江法院執行干警,執行干警經過12個小時的長途跋涉,到達目的地后,執行干警對被執行人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執行的法律后果。最終,被執行人將16萬元義務款轉付給申請執行人,案件圓滿執結。
秉承“如我在執”的為民情懷,南江法院執行局針對“終本”舊案,成立了由3名執行干警組成的“終本團隊”,使一些“舊案”得到實質性的化解。
“終本”回查 依法維權
2014年,申請執行人楊某某與被執行人周某某通行損害責任糾紛一案,經南江法院依法判決被執行人周某某賠償各項費用67016元,申請執行人楊某某于2016年至2021年期間先后4次向南江法院申請執行,均因被執行人藏匿且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南江法院只能作出“終本”處理。2024年3月,申請執行人向南江法院“執行110”報警稱在某地方發現被執行人周某的下落,“執行110”干警迅速出警,將被執行人周某某拘傳至法院,經過執行干警的釋法明理,周某某將案款全部履行完畢,長達10年的案件終于執行完畢。
“執行110”工作是人民法院全天24小時受理執行線索,并迅速傳喚被執行人及查控被執行人財產的執行工作機制,南江法院以推動“執行110”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為重要抓手,進一步優化查人找物路徑,全面提升執行工作強制性、威懾性、慣常性,最大限度兌現人民群眾勝訴權益。
懲戒促執 共筑誠信
申請執行人何某某與被執行人岳某某、趙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申請執行人何某某于2021年向南江法院申請執行,因被執行人長期藏匿且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2023年8月8日,南江法院與南江縣公安局成立“執行協作聯動工作辦公室”,旨在構建安全、有序、高效的協作聯動機制,包含“拒執”類犯罪打擊、信息查詢、查扣涉案車輛、查控被執行人、處理其他妨害執行行為五個方面的工作,既是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有益嘗試,也是推進平安南江、法治南江建設的生動實踐。
案件“終本”后,法院對被執行人采取的失信、限消等措施仍然有效,如果申請人發現被執行人財產的,可以隨時申請恢復執行,讓案件重新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據介紹,南江法院始終堅持多措并舉、綜合施策,在“切實解決執行難”的趕考路上奮進作為,在做好新收執行案件工作的同時,完善常態化“終本”案件管理,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和獲得感,維護公正司法的“最后一公里”。(巴中中院供稿)
(責編:張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