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認證企業(AEO企業)作為海關最高信用等級企業,可以享受優先辦理、減少監管頻次、優化服務等一系列優惠管理措施。日前,海關總署發布了《關于增加高級認證企業便利措施促進外貿質升量穩的通知》,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礎上,向AEO企業推出新一批4個方面17項措施。4月23日,海關總署舉行記者通報會,就相關內容進行了介紹。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3月底,全國AEO企業為5860家,占有進出口實績企業數量的1.19%,占進出口總額的36.31%。海關對AEO企業便利措施為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近年來,海關不斷出臺為企業減負增效的改革創新舉措,整體提高了進出口通關便利水平,部分AEO企業反映體驗到的享惠相對優勢感不夠明顯,期待海關出臺更多AEO便利措施。”海關總署企業管理和稽查司司長林建田說,新增便利措施將進一步助力企業提升經營效率、降低貿易成本、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在“智慧海關、智能邊境、智享聯通”的貿易安全與通關便利化的普惠格局中,實現AEO企業特惠水平“水漲船更高”。
在降低檢驗檢疫監管頻次方面,對高級認證企業出口食品、化妝品,降低檢驗檢疫抽批比例至實施常規管理措施企業的20%以下;在降低企業進出口成本方面,對上一年內無查發的高級認證企業,進一步降低布控查驗比例;在提升便利措施智能化水平方面,增加AEO數據自動交換國家(地區)數量,提高數據交換效率和及時性;在提升精準服務企業水平方面,加快與更多國家(地區)AEO互認合作,持續擴大高級認證企業進出口享惠范圍。
廣大中小微企業是否可以從AEO便利化舉措中獲益?據介紹,中國海關在制定和推行AEO制度中尤其注重企業的參與感和獲得感,努力使不同規模、不同類型的企業均能從AEO項目中受益。
海關總署企業管理和稽查司副司長朱昉說,海關優化企業分級分類管理,制定了包括“通用標準+單項標準”的AEO認證標準體系,專門設置了針對不同企業類型和經營范圍的單項標準。這種“個性化”的制度設計更加貼合企業實際,易于發揮中小微企業精細化管理優勢,便于企業根據自身經營狀況找準“著力點”。“找準中小微企業關務部門薄弱、人力資源不足等痛點弱點,主動指導幫助企業完善內部管理、強化貿易安全管控,大幅減少中小微企業的培育成本,助力企業成為AEO企業。”朱昉說。
(責編:汪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