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簡本(下稱“方案簡本”)日前公布。方案簡本透露,佛山將把現有的65個自然保護地優化整合為48個,妥善解決自然保護地存在的交叉重疊、多頭管理、邊界不清、權責不明、保護與發展矛盾突出等問題,加快建設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
破解區交叉空間交疊等問題
所謂自然保護地,是指由各級政府依法劃定或確認,對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自然遺跡、自然景觀及其所承載的自然資源、生態功能和文化價值實施長期保護的陸域或海域。它是生態建設的核心載體、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美麗中國的重要象征,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
佛山此次出臺方案重點解決的是自然保護地交叉重疊、保護空缺、現實矛盾沖突和歷史遺留問題。
截至2019年底,佛山共批復建設了縣級以上自然保護地65個。按類型分,這65個自然保護地中包括了全市自然保護區1個,森林公園40個,濕地公園22個,風景名勝區1個,地質公園1個。其中國家級5個,省級2個,市縣級58個。
在整合優化前,這些自然保護地存在著邊界范圍底數不清、區域交叉空間重疊、矛盾沖突點多面廣、空間布局不盡合理等問題:截至2019年底,在包含交叉重疊面積的情況下,佛山全市批復自然保護地總面積33671.44公頃。根據批復矢量化后面積為32377.96公頃,剔除交叉重疊后總面積27877.04公頃,矢量交叉重疊面積4500.92公頃。
整合優化工作正是在此背景下展開。方案簡本是在《佛山市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的基礎上,根據省林業局下發“整合優化方案模板參考”與“最新整合優化數據庫”而修改完善形成的,具體分為自然保護地現狀、工作開展情況、整合優化規則、整合優化結果、成效分析五個章節。
整合歸并一批、撤銷一批、新建一批
整合優化后,全市共有自然保護地48個,總面積32124.87公頃,占陸域國土總面積的8.46%。全市自然保護地中,核心保護區面積525.27公頃,一般控制區31599.60公頃。
從分類分級看,這48個自然保護地中將包括自然保護區1個,總面積1305.35公頃;風景名勝區1個,總面積1294.99公頃;濕地公園11個,總面積7552.27公頃;森林公園35個,總面積21972.26公頃。
當中的優化整合并非簡單的“加減法”。
在整合歸并工作中,全市整合歸并自然保護地涉及到一對一歸并轉化自然保護地32處,一對多歸并轉化為1處自然保護地,多對一歸并轉化為自然保護地15處。擬撤銷的自然保護地有14個,批復面積509.12公頃,均為自然公園。同時,佛山還將新建7個自然保護地,它們同樣均為自然公園,總面積4048.10公頃。
在整合歸并、撤銷、新建之外,佛山此次整合優化工作還涉及到了生態空間的調入和調出。
佛山市自然保護地共調入空間11723.07公頃,調出空間7561.66公頃。調出空間主要包括了耕地153.41公頃,人工商品林2143.34公頃,礦業權330.75公頃,開發區46.71公頃,城鎮1306.29公頃,村莊220.98公頃,項目用地1.15公頃和調出各類矛盾沖突空間連帶產生的破碎地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