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域遼闊,幅員廣大,鄰國眾多。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中國的疆域范圍隨著國勢消長不斷變化,在國家統一、國勢強盛時,中國的疆域范圍和邊疆治理力度就大一些;反之,則疆域收縮,治理松弛。中國今日的版圖奠基于清朝。清朝沿襲以往歷代政治文化和歷史傳統,通過恩威并施的手段,建立起朝貢體系,為“天朝”樹立“屏藩”,篤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對明確國家四至疆界不以為意。中國人的領土主權意識和邊界觀念是隨著西方列強的入侵逐步確立起來的。在清政府和國民政府統治時期,中國的疆土不斷萎縮,與鄰國的大部分邊界沒有有效劃定,對邊界也缺乏有效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劃界問題成為歷史遺留問題,需要這個新生政權妥善解決。
(一)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與鄰國的陸地邊界處于三種不同的狀態:一種是“歷史條約”(如中俄、中越邊界),中國政府曾與帝國主義國家簽訂過邊界條約,劃定過邊界線,甚至在有些地段還豎立過界標,但是由于條約文本缺陷、地理勘測技術落后以及隨時間推移造成的地標不清、滅失等原因,部分邊界仍然存在大量的爭議;一種是“傳統習慣線”(如中尼、中蒙邊界),中國與某些國家的邊界沒有見諸于條約的正式劃定,但是歷史上兩國已經形成了一條基于雙方行政管轄實際范圍的習慣邊界線;一種是“實際控制線”(如非法的“麥克馬洪線”),歷史上有關國家非法越界占領中國領土,新中國成立后,中國軍隊奉命進駐邊疆,解放軍與外軍對峙的地區形成了實際控制線。
面對復雜的邊界形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解決邊界問題采取了慎而又慎的態度。建國初期百廢待興,新中國在邊界問題上一度采取“維持現狀”的總方針。1955年11月,中緬邊防部隊在中緬邊界南段爆發武裝沖突,引發“黃果園事件”。西方國家借機炒作“中國擴張論”,煽動中國周邊國家加入美西方陣營,對中國進行“反擊”。“黃果園事件”使中國政府意識到劃界問題的緊迫性和必要性,綜合考慮多方因素,提出了妥善解決邊界問題的方針、原則和辦法。新中國解決邊界問題的總方針是按照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逐步和穩妥地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通過和平談判的方式解決邊界問題,改善中國周邊安全環境。中國政府決心以中緬邊界為突破口,逐步解決與鄰國的邊界問題。新中國成立后,中國面臨美國的經濟封鎖、政治孤立和軍事包圍,睦鄰友好對中國國家安全具有重大意義。中國政府把解決邊界問題放在國家對外戰略的高度通盤考量,希望借此鞏固國防,安定四鄰,塑造和平的周邊環境,以利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考慮到邊界問題的戰略意義,毛澤東、周恩來等中央領導人全程參與并領導邊界談判,從全局出發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
(二)
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指導下,中國政府根據邊界問題的特殊性確定了一些具體原則。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對待舊中國留下的不平等的邊界條約。在處理中緬邊界問題時,中國政府確立了承認舊界約、以歷史資料作為劃界依據的原則,即清政府及國民政府同鄰國簽訂的邊界條約,一般予以承認,并以舊約為基礎通過友好協商重新劃界。確認這一原則,是因為當時有人提出,應該全面否認舊政府簽訂的賣國劃界條約,以中國歷史上曾經達到的最大疆域作為劃界依據。中國領導人認為,這種想法不符合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及國際法一般原則,只能引起中國和周邊國家無休止的糾紛,得不到國際社會的認同和支持,在戰略上對中國很不利。劃界原則必須是合理的、現實的,符合中國的和平外交政策。
為了通過談判和平解決邊界問題,中國政府確定了三條談判方針和三項談判原則。三條談判方針是:其一,談判的目的是要安定四鄰,爭取國際形勢的緩和,以利于國內進行建設;其二,談判的結果應在同亞非國家和平共處問題上起示范作用,打破美國企圖壓迫和利用新興民族國家形成對社會主義國家包圍的態勢;其三,談判的過程一方面要堅持和保護國家正當利益,另一方面也必須在反對大國主義方面做出榜樣,使雙方真正在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礎上解決邊界問題。三項談判原則是:其一,守住應該到達的地方,即要守住解放前國民政府實際控制的地區,國民政府未能實際統治,但在法律上明確歸屬中國的地區也要接收,其中有些需要調整的地方,日后通過和平談判解決;其二,根據歷史上可以為憑的法理論點來談判;其三,結合中國同有關國家的關系及中國的外交政策來談判。
在上述方針原則指導下,從1956年至1963年,中國同多個鄰國通過和平談判解決了劃界問題。1960年10月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邊界條約》是新中國同鄰國達成的第一個解決邊界問題的條約,在此范例指導下,中國又相繼同尼泊爾、朝鮮、蒙古、巴基斯坦、阿富汗解決了邊界問題。20世紀60年代成為中國邊界劃定、勘定的“第一個高峰期”。在劃定邊界的過程中,新中國和平外交戰略及睦鄰友好政策走向成熟,中國樹立了和平外交形象,國際影響力大幅提升。
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開啟了改革開放的偉大征程,中國領導人提出和平與發展是當今時代主題,強調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基礎上同世界各國發展全方位友好合作關系。冷戰結束后,中國周邊環境變得復雜但相對穩定,中國的國家安全壓力減輕,與周邊鄰國的關系持續改善,中國解決歷史遺留的邊界問題又迎來了良好的歷史契機。中國先后與俄羅斯、老撾、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越南達成了解決邊界問題的協議。目前,中國已經與14個陸地鄰國中的12個簽署了邊界條約,中國2.2萬公里的陸地邊界中,90%以上已經通過雙邊條約正式確認。
(三)
縱觀新中國解決歷史遺留邊界問題的進程,中國政府始終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為指導,堅持通過友好協商、互利共贏的外交談判方式,與鄰國公平合理地解決彼此分歧。既堅持了維護國家主權原則的堅定性,也兼顧了談判策略的靈活性,尋求公平合理和雙方都能接受的劃界方案。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則妥善加以管控。即使出現局勢惡化,被迫自衛反擊的情況,中國也堅持“以打促和”,通過“有理、有利、有節”的斗爭把對方拉回談判桌。中國解決邊界問題的目的是通過有效戰略溝通,化解猜忌和疑慮,把握雙邊關系大方向,為自身和周邊國家的發展締造穩定的環境。這種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思路彰顯了中國負責任大國的本色,為解決國際社會領土爭端問題提供了可資借鑒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