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陜西省實際,陜西省市場監管局于12月3日正式印發《陜西省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陜西省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工作,完善缺陷消費品召回監管工作制度體系,為全面系統推進陜西省缺陷消費品召回、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供制度保障。
《暫行辦法》共27條。主要包括缺陷消費品召回原則性規定、工作職責、生產者召回主體義務、缺陷調查及召回實施主要環節的操作流程等內容。
《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了省、市、縣三級市場監管部門關于缺陷消費品召回工作的職責任務和分工安排,將缺陷消費品召回監管職能進一步下沉,使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職責更加具體清晰。同時,對召回技術支撐機構的工作職責予以明確,為缺陷消費品召回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暫行辦法》聚焦信息收集、缺陷調查與認定、召回實施及監督等關鍵環節,明確生產者是召回第一責任人,確立消費品缺陷信息收集核實和分析處理制度,細化操作流程,為推動缺陷消費品召回工作有效落實提供了基本遵循。
消費品的質量和安全,直接關系到老百姓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而對缺陷消費品實施召回管理,是加強消費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措施。近年來,陜西省市場監管局扎實開展缺陷消費品召回工作,先后成立了陜西省缺陷產品風險監測中心與陜西省缺陷產品及產品傷害監測信息中心,完善工作機制,為陜西省缺陷產品召回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今年開展床墊類、中小學課業簿冊等145批次產品的缺陷風險監測工作,督促相關生產企業對17683件缺陷產品實施了召回。
下一步,將以兒童用品、電子電器、日用品等貼近民生、高風險消費品為重點,結合陜西省產業發展實際情況,拓寬信息收集渠道,加強缺陷信息收集分析,扎實做好缺陷消費品召回相關工作。(陜西省市場監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