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3月8日,吳先生從泰國回國探親,經社區溝通后,前往安徽樅陽縣指定賓館進行14天集中隔離觀察。但入住時被收取了9800元隔離費用。經向當地有關部門反映后,費用已退。
目前疫情境外輸入風險持續加大,作為境外返鄉人員,有責任和義務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但積極主動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卻被收取“天價隔離費”,當地此舉的合理性難免受到質疑。費用雖已被退回,但其中暴露的問題卻不能就此掩蓋過去。
首先,從收費到退費結束,均無說法,從頭到尾一筆“糊涂賬”。更具諷刺意味的是,費用是當地衛生院副院長通過私人微信收取,盡管開具了相關酒店的預收訂金收據,仍然讓人看不明白。
當地衛生院說預收款政策是該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定的,防控指揮部卻說定點隔離觀察產生的相關費用,一律由縣鄉兩級承擔??梢?,當地對此費用問題,并無統一政策預案,縣鄉“打架”的結果,必然是民眾“受傷”。
不可否認,目前一些地方出現隔離費用亂象,有其客觀原因。對樅陽而言,吳先生也是其處理的首位國外返鄉人員,確實缺少經驗。但“法無授權不可為”應是行政原則,疫情防控應堅守依法、科學、有序的總原則。
如今,隨著境外疫情形勢越發嚴峻,回國人員會逐漸增多,隔離觀察必然是防疫剛需。因此,隔離費用問題不能一直是一筆糊涂賬。
關于隔離費用問題,有地方全部由政府承擔,也有地方政府付大頭。多位法律學者分析,《傳染病防治法》里說,“由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提供生活保障”,雖然“提供生活保障”不等于明確費用由政府出,但可參照立法初衷與法律原則,應由民眾配合隔離、政府承擔費用。
無論如何,向民眾收取高額隔離費用都欠妥,更不能偷換概念玩花招。因而,有必要厘清“天價隔離費”的來龍去脈,并公之于眾,對涉嫌違規、違法行為也應追責。
此外,為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當務之急,各地應結合實際,出臺明晰的政策,為集中隔離人員提供公共服務,滿足各地防控需求。(李萬友)